关于同意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集团交割业务的公告
〔2026〕 1 54号
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集团交割业务管理办法》《上海期货交易所交割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
一、同意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成为铜、铝、铅、锌、锡、镍、白银、 铸造铝合金 、 氧化铝、 螺纹钢、线材、热轧卷板、 不锈钢、 纸浆、天然橡胶 和 丁二烯橡胶期货集团交割中心,开展铜、铝、铅、锌、锡、镍、白银、 铸造铝合金 、 氧化铝、 螺纹钢、线材、热轧卷板、 不锈钢、 纸浆、天然橡胶 和 丁二烯橡胶期货交割业务。
二、同意上海中储临港物流有限公司成为铜 和 铝期货集团交割仓库 。
三、同意中储南京物流有限公司成为螺纹钢、热轧卷板 和 丁二烯橡胶期货集团交割仓库。
四、同意天津中储陆通物流有限公司成为铝、 铅 、螺纹钢、线材、热轧卷板、天然橡胶 和 纸浆期货集团交割仓库。
五、同意中储洛阳物流有限公司成为铝 和 氧化铝期货集团交割仓库。
六、同意青州中储物流有限公司成为丁二烯橡胶期货集团交割仓库。
七、同意广东中储晟世照邦物流有限公司成为铜、铝、锌、铅、 镍、 锡 和 纸浆期货集团交割仓库。
八、 同意 天津 中储陆港物流有限公司成为天然橡胶期货集团交割仓库。
自 公告 之日起,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中储临港物流有限公司、中储南京物流有限公司、天津中储陆通物流有限公司、中储洛阳物流有限公司、青州中储物流有限公司、广东中储晟世照邦物流有限公司 和 天津中储陆港物流有限公司应按有关规定开展集团交割业务。
特此公告。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26年 7 月 8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