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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瑞期货 Jinrui Futures
国内期货交易所交割流程
来源:金瑞期货 阅读:21066 日期:2026-06-23

一、上海期货交易所(2023年4月1日正式实施“二日交割“)

1、交割方式:集中交割。

2、交割资质:

(1) 能够开具和接收相应品种交割发票的企业法人;

(2) 持仓量需为交割单位的整数倍;

(3) 已开通上期所标准仓单系统并正常登录;

3、集中交割流程

卖方客户交割流程(见下图)



买方客户交割流程(见下图)

 

4、交割参数表

备注:交割手续费的收取标准及调整,均以交易所发布的最新公告为准。

二、郑州商品期货交易所

1、交割方式:滚动交割和集中交割。

2、交割资质:

(1) 能够开具和接收相应品种交割发票的企业法人;

(2) 持仓量需为交割单位的整数倍;

(3) 甲醇交割需具备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资质下午闭市后的配对交割

3、交割流程

(1) 滚动交割流程

卖方客户滚动交割流程(见下图)

买方客户滚动交割流程(见下图)


 

(2)集中交割流程

卖方客户集中交割流程(见下图)

 买方客户集中交割流程(见下图)

4、交割参数表

备注:交割手续费的收取标准及调整,均以交易所发布的最新公告为准。

三、大连商品期货交易所

1、交割方式:全部品种采用集中交割,部分品种采用滚动交割。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玉米、玉米淀粉、焦炭、焦煤、豆粕、豆油、胶合板、液化石油气、粳米、苯乙烯、乙二醇、纯苯、原木、生猪、鸡蛋品种采用滚动交割的方式。

2、交割要求:交割资质要求:

(1) 能够开具和接收相应品种交割发票的企业法人;

(2) 持仓量需为交割单位的整数倍;

(3) 纯苯、 苯乙烯和液化石油气持仓的法人客户,需报备合法有效的生产、经营或使用资质;进口黄大豆2号的卖方客户需提交与交割商品相应的检验检疫证明材料;

(4)申请鸡蛋车板滚动交割的卖方客户申请在具有厂库资格的车板交割场所交割的,应当经车板交割场所确认;申请在其他车板交割场所交割的,卖方客户需提交车板交割资格证明材料。

3、交割流程

(1)滚动交割流程:

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玉米、玉米淀粉、焦炭、焦煤、豆粕、豆油、胶合板、液化石油气、粳米、苯乙烯、乙二醇、纯苯、原木、生猪、鸡蛋品种采用滚动交割的方式。

卖方客户滚动交割流程(见下图)

买方客户滚动交割流程(见下图)

(2) 集中交割流程

卖方客户集中交割流程(见下图)

买方客户集中交割流程(见下图)

4、交割参数表

备注:交割手续费的收取标准及调整,均以交易所发布的最新公告为准。

四、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1、交割方式:滚动交割和集中交割。

2、交割要求:

(1) 参与国债交割的客户,需要事先通过会员向交易所申报国债托管账户。申报中央结算开立的国债托管账户的,只能申报一个国债托管账户;申报中国结算开立的国债托管账户的,应当同时申报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的国债托管账户,且只能分别申报一个国债托管账户。

(2) 材料有:客户国债托管账户申报表;客户国债托管账户证明材料;有效身份证证明材料;

(3) 国债期货合约交割月份之前的两个交易日,尚未通过国债托管账户审核的客户,交割月前一个交易日至最后交易日不允许有交割月份的持仓。

3、交割流程

(1) 滚动交割流程

 卖方滚动交割流程(见下图)

买方滚动交割流程(见下图)

(2) 集中交割流程

卖方集中交割流程(见下图)

买方集中交割流程(见下图)

五、上海国际能源中心

1、交割方式:集中交割。

2、交割资质:

(1) 能够开具和接收相应品种交割发票的企业法人;

(2) 持仓量需为交割单位的整数倍;

(3) 已开通能源中心标准仓单系统并正常登录;

3、集中交割流程

卖方客户交割流程(见下图)

买方客户交割流程(见下图)

4、交割参数表

备注:交割手续费的收取标准及调整,均以交易所发布的最新公告为准。

六、广州期货交易所

1、交割方式:全部品种采用集中交割,特定品种适用滚动交割。工业硅、多晶硅、碳酸锂、钯、铂品种均可采用滚动交割的方式。

2、交割资质:

(1) 能够开具和接收相应品种交割发票的企业法人;

(2) 持仓量需为交割单位的整数倍;

3、集中交割流程:

4、滚动交割流程:

 

 

 

 集中交割注意事项:

(1) 交割结算价:一次性交割的交割结算价采用该期货合约自交割月第一交易日起至最后交易日所有成交价格的加权平均价;

(2) 最后交易日闭市后买方持仓交易保证金转为交割预付款;

(3) 一次性交割按照保税标准仓单优先分配,申报意向优先、平均持仓时间长优先的原则确定参与交割配对的买方;

(4) 配对结果等信息通过会员服务系统发送买方双方会员;

(5) 买方应当在配对日后1个交易日内,向卖方提供发票开具信息;

滚动交割注意事项:

(1) 在交割月第一个交易日至最后交易日的前一交易日期间,由持有标准仓单和交割月单向卖持仓的卖方主动提出,并由交易所组织匹配双方在规定时间完成交割的交割方式;

(2) 被动配对风险:无意交割的买方客户不要持仓进入交割月,以免被动配对进入交割;

(3) 配对原则:配对日闭市后,交易所通过系统按照申报意向优先,含有建仓时间最早的持仓优先原则,确定参与配对的买方持仓;

(4) 单向卖持仓举手:持有交割月单向卖持仓的客户才可以通过会员提出交割申请,同时持有买卖持仓的客户不能提交滚动交割申请

5交割参数表

备注:交割手续费的收取标准及调整,均以交易所发布的最新公告为准。

 

如对以上业务有任何疑问或需办理协助,请致电金瑞期货交割服务电话:0755-83510050、0755-836792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