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所国债作质押
1、业务申请
客户、非期货公司会员参与国债作为保证金业务的,应在中央结算公司开立债券账户,并向中央结算公司申请开通相关业务资格。具体要求和流程按照中央结算公司的有关规定办理。
2、开通业务资格申请流程
客户参与国债作为保证金业务的,需通过会员向交易所申请,并向期货公司提交以下材料:
(一)业务申请表:《客户有价证券作为保证金业务申请表》;
(二)债券账户证明材料;
(三)债券账户开户证件复印件;
(四)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3、国债质押流程
(1)客户提交作为保证金国债的,应通过会员向交易所提交《国债提交和提取申请表》,并通过中债综合业务平台向期货公司提交国债质押指令。
(2)会员通过中债综合业务平台对客户质押指令进行确认,并向交易所提交质押指令,交易所按照会员的申请,委托中央结算公司进行国债质押登记,中央结算公司对国债进行质押登记后视为办理完成。
(3)结算会员在交易所收市之前办理完成国债作为保证金的,交易所在当日结算时将该笔国债计入实际可用金额计算;结算会员在交易所收市之后办理完成国债作为保证金的,交易所在下一交易日结算时将该笔国债计入实际可用金额计算。
4、解质押流程
(1)客户提取作为保证金国债的,应通过会员向交易所提交《国债提交和提取申请表》;
(2)交易所按照会员的申请办理国债提取的,应当弥补相应的交易保证金。交易所于当日结算时对结算会员的提取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委托中央结算公司进行国债解押登记,结算会员需通过中债综合业务平台对相应的解押指令进行确认,中央结算公司对国债进行解押登记后视为办理完成。
(3) 会员通过中债综合业务平台对相应的解押指令进行确认,将国债释放给客户。
5、受理时间:
交易日当天15:00前向交易所提出申请。
如对以上业务有任何疑问或需办理协助,请致电金瑞期货交割服务电话:0755-83510050、0755-836792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