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春节”期间保证金收取比率调整的通知


 关于“春节”期间保证金收取比率调整的通知

尊敬的客户:

经我公司研究决定:自2010211结算时起对各交易品种的最低保证金水平按以下标准收取:

上海期货交易所:铜、铝、锌、橡胶、黄金、燃料油、钢材为18%

2010212日起,铜、铝、锌、螺纹钢、线材、黄金、天然橡胶和燃料油等期货各合约的涨跌幅度限制扩大至7%

如果2010222未出现单边市,下一交易日起的涨跌幅度限制恢复为5%

  大连商品交易所:黄大豆、豆粕、豆油、棕榈油、玉米、聚乙烯为15%

郑州商品交易所:麦、白糖、PTA、菜籽油、棉花为15%

交易所收取比率高于上述标准的合约按交易所标准执行。2010222结算时恢复至正常水平。敬请密切关注您的持仓头寸,合理调整您的持仓结构,做好风险规避及防范工作。

特此通知。

 

                                           金瑞期货有限公司

二○一○年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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