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春节期间保证金收取比率调整的通知


 关于春节期间保证金收取比率调整的通知

尊敬的客户:

经我公司研究决定:自2010211结算时起对各交易品种的最低保证金水平按以下标准收取:

上海期货交易所:铜、铝、锌、橡胶、黄金、燃料油、钢材为18%

2010212日起,铜、铝、锌、螺纹钢、线材、黄金、天然橡胶和燃料油等期货各合约的涨跌幅度限制扩大至7%

如果2010222未出现单边市,下一交易日起的涨跌幅度限制恢复为5%

   大连商品交易所:黄大豆、豆粕、豆油、棕榈油、玉米、聚乙烯为15%

    自2010年2月11日(星期四)结算时起,各合约涨跌停板扩大至7%。

    2010年2月22日(星期一)恢复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的交易日结算时起,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粕、豆油和玉米各合约涨跌停板恢复至4%;棕榈油、聚乙烯和聚氯乙烯各合约涨跌停板恢复至5%。

 郑州商品交易所:麦、白糖、PTA、菜籽油、棉花为15%

 自2010年2月12日起,各品种合约涨跌停板幅度由原比例提高至6%。

 如果2010年2月22日出现单边市,下一交易日合约涨跌停板幅度提高至9%。

 如果2010年2月22日未出现单边市,当日结算时起合约涨跌停板幅度恢复正常,即白糖、PTA、一号棉花涨跌停板幅度为4%;菜籽油涨跌停板幅度为5%;早籼稻、优质强筋小麦、硬白小麦涨跌停板幅度为3%。

交易所收取比率高于上述标准的合约按交易所标准执行。2010222结算时恢复至正常水平。敬请密切关注您的持仓头寸,合理调整您的持仓结构,做好风险规避及防范工作。

特此通知。

 

                                           金瑞期货有限公司

二○一○年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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