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期货公司开户环节实名制工作的通知》(证监期货字[2007]257号)要求,我司已于2007年12月1日启动开户实名制工作。对于启动此项工作之前已在我司开户的期货投资者,现作如下通知: 1.请自然人投资者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2.请机构投资者开户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 请尽快联系我公司完成相关影像资料的采集工作。 自2008年6月1日起,对不符合开户实名制要求的投资者,将按照证监会规定限制其开仓。 采集并保存投资者影像资料是中国证监会的明确规定,是为了更好的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您理解并予以支持和配合。 联系电话:深圳总部:0755-83679350,上海:021-68401300,南昌:0791-6846114,大连:0411-84806640,郑州:0371-65613420 联系邮箱:jrqh@jrqh.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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